在抗击洪水同时,供销社积极组织供应化肥、农药、种子,支持灾区群众恢复生产,“以秋补夏”。至8月,省供销社下拨救灾化肥298万吨、农膜600吨。省土产公司帮助各地联系胡萝卜种籽5万公斤。颍上县农资公司组织4支“救灾农药、农膜优惠服务小分队”,为灾民送去各种农药3224公斤,按原定价格每吨优惠230元,共让利740元。阜阳县口孜供销社主动为“以秋补夏”服务,拿出72万元,购进玉米籽21万公斤、绿豆种1万公斤、红芋秧子15万公斤、胡萝卜种籽1500公斤、大白菜籽250公斤,用汽车送到村。
有难,八方相助。安徽省洪涝灾害牵动着全国供销社系统成千上万干部职工的心。商业部和兄弟省、市、区供销社纷纷来人、来电、来函表示慰问,并捐赠款物。商业部捐赠款物计473万元,其中现金4万元,物资433万元。20个省市区计划单列市供销社及直属单位对口捐赠款物计18255万元,其中现金7875万元,物资1038万元。以上两项合计款物22985万元,其中现金为8275万元,物资1471万元。省社各直属单位捐赠5320万元。 洪水过后,省社要求以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安徽时提出的“振奋精神,加强领导,团结协作,战胜灾害”四句话为指导方针,在省委、省政府和商业部领导下,发扬供销社的优良传统和连续作战精神,继续组织好抗洪物资及灾区人民生活必需品、恢复家园的物资供应。同时,抓好灾区供销社的恢复经营和生产自救工作。实行两套班子“两手抓”。要求各级社组成两套班子,一套抓日常业务,一套专门抓抗洪救灾,省社党组成员就此作了分工。 全省各级供销社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,全力以赴,同心协力,英勇奋斗,取得抗洪救灾的显著成绩,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表扬,得到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赞誉。为表彰抗洪救灾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,弘扬抗洪精神,省供销社决定:授予淮南供销社、巢湖地区供销社等67个单位为“安徽省供销社系统抗灾救灾先进集体”,授予任培国、桂文龙等134位同志为“安徽省供销社系统抗灾救灾先进个人”。1991年,商业部决定:授予安徽省供销社及全省供销社系统共15个单位“全国商业抗灾救灾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,颁发锦旗;授予17位同志为“全国商业抗灾救灾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,颁发奖品和证书,并向在抗灾救灾中领导、关怀和支持商业部门的安徽省定远县、霍邱县、颍上县、县政府赠送锦旗。省供销社亦受到省委表扬。